關于南昌市第二十六中學體育藝術樓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
時間:2015-10-21 09:58:15
洪發改社字〔2015〕41號
關于南昌市第二十六中學體育藝術樓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復
市教育局:
你局《關于南昌市第二十六中學體育藝術樓建設工程申請立項的函》(洪教函【2015】111號)收悉。經研究,現批復如下:
一、為改善辦學條件,完善辦學功能,同意南昌市第二十六中學體育藝術樓工程建設。
二、項目建設地點:該項目位于南昌市廬山南大道159號市二十六中學校園內。
三、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:該項目地上三層,占地面積1288平方米,總建筑面積3610平方米(不計容面積278平方米)。一層為門廳、乒乓球室、舞蹈教室、器材室;二層為美術教室、書法教室、手工教室、音樂教室、琴房;三層為室內籃球場。
四、項目資金概算及來源:總投資約993萬元,資金來源為教育附加費、教育費附加稅、土地出讓金。
望接文后,抓緊做好前期準備工作,落實項目建設條件,并委托有資質單位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,按程序報我委審批。
2015年9月8日